新桂阳 12月14日讯 “自从患乳腺癌在湘雅医院手术治疗后,还需要先垫资做放化疗,再回参保地报账,极不方便。现在化疗不需住院,在医院门诊部就可以,且当天化疗后在医院直接按照住院在医院报账,自己只需要支付个人部分就行,这暖心政策,使我们参保群众心情瞬间舒畅了许多”,58岁的参保群众刘女士高兴地说。

根据省市相关文件要求,全省恶性肿瘤门诊放化疗发生的政策范围内医疗费用纳医疗保障基金报销范围,执行参保地住院报销政策。开展恶中瘤门诊放化疗规定目录范围内的病种治疗,一个治疗疗程同一次普通住院结算,不得重复收取起付标准。 恶性肿瘤门诊放化疗所产生的政策范围内医疗费先由基本医疗保险统筹基金支付,超统筹基金年度支付限额后,参加了城镇职工大病互助或城乡居民大病保险的,由城镇职工大病互助或城乡居民大病保险按规定支付。恶性肿瘤门诊放化疗实际报销金额计入年度城镇职工或城乡居民医疗保险最高支付限额,超年度最高支付限额部分不予支付。
目前,全省恶性肿瘤门诊放化疗“一站式”直接结算政策一实施,不但极大解决了恶性肿瘤患者住院一床难求问题,也提升了参保患者医保服务的获得感幸福感。该政策可谓是手续简洁,结算便捷政策暖心,便民惠民更贴心。
责编:方卉
来源:桂阳县融媒体中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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